撩妹學法律:回籠股之股東權採「休止說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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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公司法§163之意旨,股份得自由轉讓。但若公司買回自己之股份,一方面形同變相退股,有違資本維持原則;另外一方面可能導致該股份之表決權遭董事會濫用(如藉以鞏固自身經營權,導致萬年董事的弊端),所以原則上公司法禁止公司買回自身股份。

然而,如果完全禁止公司買回自身股份,將會導致公司無法於不膨脹股本的情況下激勵員工,有損公司經營彈性,所以公司法例外允許股份回籠。但為防範上開流弊,針對公司買回庫藏股之數額,設有已發行股份總數5%之限制,且不得逾保留盈餘加已實現資本公積之金額,並限制庫藏股必須三年內轉讓於員工,以免損害公司債權人之利益;此外,公司收回之庫藏股在轉讓予員工之前,不得享有股東權利,以免產生弊端(公司法§167-1Ⅲ參照),學說則稱之為「休止說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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