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謂當日沖銷,係指投資人於同一營業日,委託買進與賣出同種類有價證券成交後,就同種類有價證券相同數量部分予以互抵,按買賣沖銷後差價辦理款項交割。舉例來說,小明於5/7日開盤後沒多久,以26元價格買進友達股票一張,並於同日收盤前以28元價格賣出友達股票一張。則小明於當日就現賺2000元(2元X1000股=2000元),即便扣掉手續費之後還賺了1000多元。
證交稅與手續費怎麼算,請看這篇:交易成本:手續費與證交稅
然而,投資人買入股票且成交後,將於T+2日進行交割。嚴格來說,小明於5/7當天其實還沒有取得友達股票之所有權,那麼如何能夠當天隨即賣出呢?這樣不是出賣他人之物嗎?其實,透過以下兩種方法,就能做到當日買入、當日賣出之效果:
▌一、融資融券當沖
「融資」與「融券,都是股票信用交易之一種。
1、融資買進:就是向證券商借錢來買股票,將來股票賣掉後再把錢還給證券商,期間必須支付利息(年利率約7%),通常是投資人看好股票會漲,所以透過向證券商借錢的方式買更多股票,增加獲利。至於融資成數:上市公司六成、上櫃公司四成。以小明的例子來說,原本小明以26元價格買進友達股票一張,必須要自己準備26,000元,但如果利用融資的話,只要自備10,400元,剩下的15,600則向證券商借。
2、融券賣出:就是向證券商借股票來賣,將來將股票買回來後再把股票還給證券商,通常是投資人覺得股票會跌,於股價高檔時先借券來高價賣出,等股價下跌之後再以低價買回來還給證券商,賺取價差。但融券除必須繳保證金外,還必須支付融券利息、借劵費給證券商。
3、資券互抵:融資買進時會「取得股票、欠券商錢」、融券賣出時會「取得錢、欠證券商股票」,而所謂資券互抵,就是「把融資時所得到的股票,用來償還融券時欠證券商的股票」,然後再「拿融券賣出時取得的錢,與融資時積欠證券商的金額相抵」。上述股票隨即倆清,剩下的只有金額的差距而已,如果相抵後金額為正即為賺錢,如果相抵後金額為負即為虧錢。
範例:小明於5/7日開盤後沒多久,以26元價格融資買進友達股票一張,並於同日收盤前以28元價格融券賣出友達股票一張。則小明於當日就以資券互抵的方式,現賺2000元(2元X1000股=2000元),但必須扣除手續費、證交稅、融資利息、融券利息、借券費等成本,其實成本並不低。
反之,除上述先買再賣外,也可以先賣出再買回(俗稱放空)。
▌二、現股當沖
所謂現股當日沖銷交易,係指投資人與證券經紀商約定於同一營業日,對主管機關指定之上市(櫃)有價證券,委託現款買進(不是融資)與現券賣出(不是融券)同種類有價證券,於成交後,就同種類有價證券相同數量部分相抵(普通交割),並按買賣沖銷後差價辦理款項交割。
白話來說,就是不需支付融資利息、融券利息、借券費,就能達到跟資券互抵相同的效果。甚至,主管機關為提升台股量能(活絡市場),至2021年12月31日為止現股當沖之證交稅還減半。因此,現股當沖的成本比資券互抵的方式還低,相比之下更為划算。
▌三、兩種當沖之優劣
| 成本 | 靈活性 | |
| 融資融券當沖 | 成本高 | 靈活性高 (融券賣出後,何時要買回來都可以,當日沖、放它個十天半個月後再沖都行) |
| 現股當沖 | 成本低 | 靈活性低 (現股賣出後,一定要當日買回,否則即屬違約不交割。) |
現股當沖的風險:
如果投資人認為股價會跌而先賣出(放空)後,股價漲停鎖死買不回來時,就會有違約不交割的風險。此時,只能請交易員幫忙改為融券,如融券餘額不足,只能請交易員幫忙借券,利息通常極高。如果借不到券,就違約不交割GG了。此外,現股當沖因為有低成本的特性,也吸引了許多股市新手來從事當沖交易,這些新手往往手頭現金較少,如誤判情勢而虧損,也容易產生違約不交割的情形,嚴重者甚至會有刑責。關於現股當沖熱潮所造成的違約不交割風險,下列影片解釋得相當清楚,值得參考:
最後,關於違約不交割可能產生的刑責,可以參考這篇:證券交易:交割篇
